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法规
新闻法规
重罚!械企被吊销生产许可证、注册证,责任人被禁业10年
[2024-04-08]

4月2日,广东省药监局公开某械企行政处罚信息:

广东某械企因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及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多次被相关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且被行政处罚后仍未落实好召回义务导致同批次不合格产品继续在市场流通,被多地监管部门抽检不合格。经相关监管部门综合研判,认为属于情节严重情形。根据相关规定,该械企被处以吊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3个医疗器械注册证的行政处罚。对于该械企的上述违法行为,原法定代表人负直接及主要责任,被广东省药监局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年内禁止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粤药监械罚〔2024〕4001号)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声明:文章为转载,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仅用于分享,若涉及文章版权等问题,联系我方删除!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