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FDA验厂规范执行

食品FDA验厂规范执行

车间现场参照公司制定的SSOP/GMP个人规范执行

在GMP区域内不允许出现下列行为:

1、只能在厂区指定许可的区域内饮食。

2、嚼口香糖、糖果、润喉糖、止咳糖、与烟草等。

3、嘴内含有牙签、火柴棍或其它物件。

4、耳朵后面夹钢笔或香烟等物。

5、戴假睫毛或假指甲,指甲不能有任何装饰(包括贴花、涂指甲油等)。

6、腰带或腰部以上携带物件(如钢笔、手电筒、温度计等。)

7、在生产区吐痰(吐唾沫)。

8、在GMP区域内禁止佩戴戒指、手表、耳环、项链及其它珠宝首饰(包括在如鼻、舌等身体暴露部分穿孔装饰)。

9、如果厂区允许吸烟,只能在指定区域内进行,不能出现在GMP区域内。

10、使用徽章或佩戴用夹子夹的身份证必须在腰部以下,允许使用来宾身份标识徽章但绝不能成为厂区的一种污染源。

11、午餐应在指定区域内贮存,午餐应装在可清洗、可再用的或一次性容器内(午餐纸袋或塑料袋/包装)。

12、个人锁柜必须保持无垃圾及油污衣服,禁止在锁柜内存放食物与直接接触产品的工具。

13、所有服装都应维修良好,员工服装不应改成为一种污染源。

14、在GMP区域内工作的员工只能穿公司指定的服装,服装应确保头发、汗液或其它异物不能污染产品(例如,不穿短裤、紧身短背心、无袖衬衫等)。非生产人员、承包商、来宾等进入GMP区域的人员必须着实验服(或其它指定服装),鞋子也要与厂方要求一致。

15、腰部以上的口袋要拆除或缝闭,只允许用拉链、夹子、粘拉链作为衬衫、外套、实验室工作服或工作服的扣件。

16、 如果有关于着装与穿鞋的规定存在,在微生物敏感区域工作的员工禁止把公司的服装与鞋子穿到厂区之外。不用时,此类服装应以卫生的方式贮存(如用衣架或衣钩)。

17、在GMP区域内工作的职员在下列情况下一定要洗手:在进入GMP以前;每次去盥洗室、洗手间、午餐室以及休息室重返GMP以前;在接触产品或与产品接触表面以前;其他任何双手被弄脏或污染的时候,双手都应经清洗和消毒处理。此外,在微生物敏感区域工作的职员一定要先洗手后消毒;如果看到手脏了,必须洗手后重新消毒。

18、在GMP区域内工作,应避免用手从事未消毒的操作。手尤其不能用于:挠头部或身体,摸脸或擦额头,把手指放在口、鼻或耳里/上。

19、如果手直接接触产品或与产品相接触的表面时,不能使用护手霜。如果不违反工作条件和规章制度,可以使用无香味的护手霜外面戴上被认可的手套。指甲必须保持洁净,适当修剪,毫无装饰(如假指甲或指甲油)。在GMP区域内工作的员工禁止使用假指甲。

20、手上有划伤或其它伤害的职员务必保护好伤口,使其保持清洁不受感染。只要伤口用不渗透的消毒材料包扎好就允许他们在生产线上工作,在使用金属探测器的厂区胶带必须可金属探测的。